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今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议案的说明,并听取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该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而这是2014年8月预算法修正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预算调整方案。报告披露,受营改增全面推开影响,今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780亿元,将全部用于对地方的税收返还。业内普遍认为,将中央预算新增收入全部返还地方,主要是为了保证保持中央和地方现有财力格局不变,也让财力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据了解,今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国务院同时发布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明确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基本为五五分成。此外,方案还明确将以2014年为基数,将中央从地方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调整后,收入增量分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重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据此,今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70570亿元调整为72350亿元,增加1780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85885亿元调整为87665亿元,增加1780亿元,全部用于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资料显示,所谓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是指将从地方取得的应划给中央的税收分成部分返还给地方。调整方案同时指出,把中央预算增加的收入全部返还地方,主要是为了保持中央和地方现有财力格局不变,同时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表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收入中央和地方按照“五五分成”,这个分成比例的变化带来了中央预算收入的增加,“以2014年5-12月收入为基数算账,预计2016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780亿元,全部用于对地方税收返还,这一调整是按照预算法进行的技术性调整,全国财政预算收支总额、重点支出规模及赤字不变”。
实际上,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地方主体税源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地方财力缺口如何填补一直是各方讨论的焦点。此前,包括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内的多位官员都曾表示,鉴于税制改革未完全到位,地方税体系建设尚未完成,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有一个过程。因此,按照“存量不动,增量调整”的原则,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成为了当前过渡期的方向。
“此番中央收入的返还,主要是为了保证地方财力,让财力与支出责任相适应”,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目前地方税体系建设确实不够成熟,未来中央收入返还会否成为常态尚不清楚,但一定会与整个财政体制改革相结合,“地方收到返还税收后,则将按照各自预算,按需分配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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