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因违反三项规定拉卡拉被罚25万元

出处: 作者: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6-10-28

北京商报记者岳品瑜继因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被处以停止宁波市银行卡收单业务一年拉卡拉今年再度被罚。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1025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因违反三项规定被给予处罚。除公司被罚款25万元之外另有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这三项规定分别是:1、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处罚公告显示,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未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第六条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人民币25万元罚款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这是拉卡拉今年第二次被罚第一次被罚发生在今年的317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被处以停止宁波市银行卡收单业务一年

 
网友评论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