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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上半年三险企不符合偿付能力新规

出处: 作者:陈婷婷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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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10月25日,在二季度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副主任郭菁对外披露,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二代”监管体系运行下,截至今年6月末,保险业有3家小型保险公司不达标,分别为国泰财险、新光海航人寿和中融人寿。但总体来看,达标公司的数量占比达98%,资产占比达99%。

数据显示,今年6月末,产险公司、寿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偿二代下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8%、250%、418%,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55%、227%、418%,均远高于100%和50%的达标标准。与此同时,保险行业资本实力逐步提高。全行业6月末的偿付能力溢额为19054亿元,比年初增加649亿元,增幅为36%,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

据悉,与偿一代相比,偿二代与保险公司的产品、投资等风险挂钩,能直接反映出业务结构不合理、高风险资产占比较高的险企存在的风险,从而倒逼险企转型。目前,保监会正在全行业开展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建立风险管理能力与资本要求相挂钩的约束机制。如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资本要求降低,最高可降低10%;风险管理能力差的公司,资本金会提高,最高提高40%,预计在今年4季度险企披露的偿付能力报告中,会体现SARMRA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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