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继续推进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化解过剩产能,同时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现有生产装置。值得一提的是,《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兼并重组,要求企业提前做好风险应对预案。
国内石化库存高企的背景下,推进相关产品出口,成为去库存的重要一招。为此,《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炼油等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设海外石化产业园区,带动相关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走出去”。同时明确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牵头,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我国大型石化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前做好风险应对预案。
“根据此前的规定,外资进入国内石化企业的持股比不能超过50%,限制相对较宽松”,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本次释放的鼓励信号,是更积极的表态,意在进一步吸引外资进驻石化领域。”在林伯强看来,由于面临大批工人安置难题,目前石化、煤炭产业去产能进展并不顺利,而与外资的联合,将实现国内石化领域产权多样化,助推混合所有制改革。“另一方面,接触国外经营理念,也能帮助国内石化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为石化产品‘走出去’打下更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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