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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严查垄断 三家药企被罚260万

出处: 作者: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林子 网编:王诗文 2016-07-28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实习记者 林子)在我国严查药品价格违规情况的背景下,仍有部分药企以身试险,被处以重罚。昨日,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披露了对艾司唑仑药品垄断协议案的处罚结果,结果显示,由于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四药三家公司合计被罚款260余万元。

本次垄断协议案的主角名为“艾司唑仑”,是具有镇静和催眠疗效的二类精神药品。目前,全国仅有4家药企具备这种原料药的生产资质,其中只有3家药企实际在生产,即华中药业、山东信谊、常州四药。据了解,凡是药品片剂中需要加入“艾司唑仑”的药企,都需要这3家药企提供原料药。

然而,据国家发改委调查发现,在2014年4月之后,这3家药企在“艾司唑仑”的原料药和片剂市场上均达成并实施了垄断协议。2014年底开始,3家药企陆续停止向全国16家“艾司唑仑”片剂生产企业供应原料药,导致大部分相关企业被迫停产,片剂市场从而基本被3家药企掌握。此后,3家药企对“艾司唑仑”片剂实施了联合涨价。

以3家企业都生产的1mg×20片规格的艾司唑仑片为例,2015年至今,华中药业出厂价上涨超过3倍,山东信谊上涨近2倍,常州四药上涨1.6倍,3家企业的艾司唑仑片出厂价格涨至约0.1元/片。

昨日,国家发改委披露,已经责令3家药企立即停止实施垄断协议,并处罚款共计260.4万元。其中,华中药业被处以去年该公司“艾司唑仑”销售额7%的罚款,即157.2万元;山东信谊由于有立功表现,被处以相关销售额2.5%的罚款,即54.8万元;常州四药主动整改,被处以相关销售额3%的罚款,即48.4万元。

上海交通大学卫生政策与医务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汪兆平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政府部门在认定药企是否垄断时要格外慎重。目前在药品市场上有一些治疗疑难杂症的药,或某一家厂商研制出来的具有不可替代性的药,“一方面,不能排除有些药品确实是因为市场自发选择从而形成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如果判定药厂垄断从而停产,可能会对病患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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