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欧盟欲有条件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出处: 作者:记者 肖玮 实习生 任艺 网编:王诗文 2016-07-22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实习生 任艺)7月20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展开讨论,拟在贸易争端中把中国视为市场经济体,不过提出一个条件,要保留对华实施美国式反倾销税的权利,且要求中国大幅削减钢铁过剩产能。

欧委会副主席卡泰宁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欧盟正试图寻找一条中间路线,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产能过剩问题以及加强欧洲贸易保护的行动联系起来。相关措施包括欧盟有权在中国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开征很高的进口关税,以及延续旧规则发起反倾销案的权利。此外,还将加速欧盟反倾销程序,加强以往不常用的反补贴惩罚。

非市场经济地位一直是欧美打压竞争对手的最为有效的工具,在反倾销调查中欧美惯用第三国来替代中国出口商品价格,使中国企业需要支付高昂的反倾销税。在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看来,欧盟应该如期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且没有理由提出附加条件,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a)项明确规定,WTO成员国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标准的做法应于今年12月终止。

其实,欧盟将市场经济地位与产能过剩挂钩并不是第一次。2002年,美国和欧盟先后承认了俄罗斯的市场经济地位,但同时添加附加条款,一旦发现在俄罗斯的能源行业中存在非市场行为,就需要在反倾销案中使用替代国标准,借此削减俄罗斯能源产能。赵萍指出,欧盟这种做法,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和就业机会,以市场经济地位作为削减中国产能的“筹码”。据计算,当欧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之后,欧盟国家的GDP增长将会受到明显冲击。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