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长盛原基金经理老鼠仓案开庭

出处: 作者:记者 崔启斌 苏长春 网编:王诗文 2016-07-20

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苏长春)近期公募基金老鼠仓案进入密集审理阶段,继6月工银瑞信原基金经理王勇老鼠仓案开庭后,昨日,长盛原基金经理李庆林也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对此事,长盛基金表示尚不清楚。

据检方指控,李庆林在担任社保基金组合经理期间,操控他人证券账户炒股交易成交额2200余万元,非法获利约207万元。李庆林用曹爱民等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买入、卖出与社保组合基金相同的股票,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

资料显示, 李庆林今年42岁,2009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副总监。2011年12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他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某组合的组合经理,期间还兼任长盛创新先锋、长盛战略新兴产业两只偏股基金经理。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李庆林在庭上也承认,他所使用的证券账户资金均来源于李庆林本人,账户持有人与其为连襟关系,是其妹夫。买卖证券操作则都是李庆林出差离开北京的时候,在广州、深圳等地通过手机进行。2015年3月,李庆林主动向深圳市公安局投案。

据悉,李庆林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此次开庭,李庆林并未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他选择自行辩护,并当庭认罪。他表示:待相应证券账户解冻之后,愿意退还非法获利。检方指控,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李庆林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需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鉴于李庆林自首情节,检方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