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昨日,人社部公布消息称,日前该部门发布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惩戒力度,督促企业规范用工。据悉,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拟规定各级相关部门必须公布8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其中就包括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省级人社部门每半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拖欠工资、不依法缴社保……这些看似时常出现在企业职工身边的违法行为将有望被人社部门统一曝光。根据征求意见稿,各地出现8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拟将被强制公布,其中包括:市场在农民工群体中发生的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说明,被强制曝光的发生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单位,将被公布违法行为市场主体全称、登记注册号码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事实、处理情况等。
按照征求意见稿,省级人社部门每半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市级人社部门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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