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近日,财政部正式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等工程。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审定省级科技部门、财政部门上报的三年滚动规划,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绩效评价。
具体来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及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四方面。其中,支持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建设的资金一般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后三方面则鼓励地方综合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发放创新券等多种投入方式。
据了解,专项资金将采取因素法分配,权重因素包括区域科研活动量和科技条件水平等体现地方科研综合能力的因素;区域创新示范试点推进等体现地方创新综合能力的因素;绩效考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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