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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

出处: 作者: 网编:王诗文 2016-06-03

昨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指导意见,其中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省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地区及城市,要明确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意见指示,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用地供需矛盾特别突出地区,要严格设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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