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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示警推行PPP杜绝变相融资

出处: 作者:记者 蒋梦惟 张畅 网编:王诗文 2016-05-31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张畅)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创新方案,PPP自推广之初便受到各路资本瞩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对外发文,明确七大举措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并明确强化监督管理,杜绝固定回报和变相融资安排。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各地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推动中央和地方联动,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通过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运营年限,确保政府补贴适度,防范中长期财政风险,在建立动态可调整投资回报机制的基础上,防范政府让利过度。

此外,《通知》强调要着力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各地要与中国PPP融资支持基金积极做好项目对接,推动中央和地方联动,优化PPP项目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要坚决杜绝各种非理性担保或承诺、过高补贴或定价,避免通过固定回报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

在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看来,PPP模式涉及的“铁公机”、社会服务等项目,自身盈利空间相当有限,无论何种回报方式,都离不开财政资金的补贴。“PPP的动态回报,类似理财产品的动态收益,但同时也是对未来收入的兜底承诺,宏观经济形势良好、财政收入稳定的情况下,补贴就会调高,相反,补贴就会收缩”,陈及表示,“而明确防范政府过度让利,则是给动态回报模式设置了一道补贴规模天花板,是对未来会滋生的贪污、腐败乃至通过PPP模式洗钱等违法行为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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