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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互联网技术如何驱动支付方式变革

出处: 作者: 网编:张兰 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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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田勇:非常高兴过来跟大家交流,刚才听了几位发言,我们的主题是关于支付主题论坛。我想今天也围绕着支付以及互联网金融相关问题跟大家分享几个观点。

关于支付,我想我自己认识,它大概有三方面的原则非常重要。支付首先要有安全性,钱不能搞丢了,同时还有效率性,支付效率非常重要。第三,我觉得所谓要支付真真正正能够便利客户,使得客户感觉更便利。

我上个礼拜到山西考察钱庄票号,我对这些问题有了更多的认识,我们一般认为,一项金融业务它的安全性越高,它的效率可能就会降低。反之,大家认为,当你经过创新以后,支付效率不断提升以后,它有可能安全性会降低,一般这种情况下会有这样一个认识。

比如说对支付。在以前的使用现金支付的时候,安全性一定是最高的,无论使用金属货币还是纸币,一旦出问题以后,出现了不安全情况,一定是由于你自身原因导致,比如你把钱弄丢了,没有钱支付,但并不是由于系统而形成的。

但是你从支付机构诞生以后,我上周在山西我们也看到,原来使用银票,银票代替现金来支付。银票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它不同的票号间的划分,出现支付机构在不同的票号间进行划整,这时候对系统安全性提出要求。

票号划出来之后,进行转账支付、银行卡支付,就对系统的安全性提出更高考虑。

所以我刚才讲那个概念,我们一般认为安全和效率这两件事是呈反向变化的。但是我想在科技 创新这个浪潮下,这种反向关系恐怕不一定总成立,我给大家举一个简单例子,比如我们用软件打车,使用软件打车它的效率一定比你本来线下招手打出租车效率会大大提升。我们能不能肯定,由于效率提升它的安全性就降低呢?虽然说我们看到有报道,报纸上有消息,女生使用软件打车,打到黑车把她拉到什么地方,怎么怎么着了,有这样一些报道。但是,我可以问大家,你有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她使用互联网,使用软件打车以后,它的安全性就比以往的线下打车低呢?恐怕我们不能那么说。

我线下打车以后,通过电话叫车,里边有我的电话记录,包括车,它跑到哪个地方去,在后台它的行车线路记录,在这种状况下,相对于没有互联网的打车,你能讲安全性在降低吗?我想说明我们不能简单认为第三方支付,新型支付方式兴起以后,就比传统以银行为主的转账支付,银行卡支付,比它的安全性降低,我们不能简单这样认为。

前段时间央行发了一个文,要对第三方支付分级支持,账户分类,分成三类账户,这个账户只能支付多少钱,单笔不能超过2千。另外又有限制,有很多限制。我在一家大型银行跟他们交流,我跟他们要求,虽然央行有这些限制,我希望你们把我的银行卡转账你能给我进行一下上限管理。因为什么?传统的使用银行卡支付情况下其实出现大量问题,比如说我们现在看到报道,我想你们也看到,倒卖银行卡账户,倒卖账户以后,不但有你的姓名卡号、电话号码还有银行卡密码,都能给你倒卖。记者,随机给一个客户打电话就问,你的银行卡密码是不是这个号,说的这个号。客户惊呆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号。所以我看到这种消息也是很目瞪口呆的。我都跟他们提要求,银行卡转账希望分期支付,超过一万块钱你得跟我说一声,你得分级。

我们讲这番道理以后,我们在科技进步情况下,我们不能简单认为支付效率得到大大提升以后,它的安全性程度就一定会比此前的支付要低,我想跟大家交流有关这些问题。

我其实对我们市场中第三方支付,我去了比较多,看比较多,总体上对咱们这些机构持一种支持和鼓励的态度。我们不否认这里边也有一些机构出现套利,比如钻空子包括银行卡收回,我看报道去年也出了不少问题。但是我们感觉提高支付效率来讲,这些机构在这些里面的确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还是想下一步鼓励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互联网支付,我们说也是互联网支付也是互联网金融重要组成部分。关于互联网金融,我们知道是发源于第三方支付领域,不断进入贷款、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互联网销售。

互联网金融大概在三年前,刚出现这个概念,前期其实我们从社会来讲,包括官方主导思想对它是一种支持鼓励创新成分比较多。今年来看,观念开始发生变化了,从支持鼓励开始就转向了整治互联网金融。我也谈过,关于这个问题,如果说上升到哲学角度来谈,我们是怎么看待新生事物,新生事物出来以后,一定正面作用比它负面作用大,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如果在没有外界干预或者外界不发生变化情况下,那么它的负面效果就会不断的增加。因为,你这个新生事物带来超额的利润空间,一定会一大堆机构往里边钻,都要涉足到这个领域来,鱼龙混杂,复杂局面增大,达到平衡点,正负效应相抵,再不干预负面效应超过正面效应,我们所谓风险隐患,就会比较大。

大概从管理层来看,现在关于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可能它已经走到了我刚才说临界点了,所以外力要进行干预,否则负面效应超过正面效应,大概是有这么一个判断。

但是今天主题是互联网支付,为什么要谈这一块,我个人看法对于互联网金融要分门别类来看,它未来前景要看它的内在创新内核究竟有多少。我们知道如果金融业从功能来看是三大功能。

第一块,信息中介。

第二块,支付中介。

第三块,信用中介。

如果我从风险来看,其实从信息中介到支付中介到信用中介风险性是不断上升,信息中介,我只提供信息,不动钱,风险等级是最少的,总体来讲,风险性是不断上升。我们仔细分析过这三块,它的创新内核究竟有多少?互联网金融在支付中介领域它相对于传统支付它的创新性是很明显,是非常强,比如说第三方支付,微信这些支付比传统银行支付的确形成了大家看得见的创新成分。

但是在信用中介领域,我们感觉到它的创新成分比较少或者有少数几个公司,像阿里小贷,真正用大数据筛选客户进行精准销售,但是绝大部分的机构做法,P2P平台,我问P2P相对于传统的线下的融资,你究竟有什么创新成分?我们说互联网,它要使用大数据,使用区块链技术来筛选客户,来进行销售,我们网贷包括众筹发展,你真正在这一块上,你运用了多少,你相对传统这块,线下金融你有多少创新成分?它是比较少的。

这样好了,得出结论。大家看,我们在支付领域上,相对而言,它的风险度,支付中介比信用中介整体风险是要低的,因为我是做支付,虽然你的钱,钱也要动,会到我的保证金账户,但是我并不替你找客户,替你投资,所以我的整体风险要低。同时二者相比,支付中介又比信用中介它的内在创新程度要高,所以这样的话,我想得出一个结论,在互联网金融应当把重点放在信用中介领域,而不是放到支付中介领域。我刚才讲,无论从风险和创新,我从这两个方面做了一个比较,信用中介,我们确实承认内在风险大,形成是实质性的创新。

我们希望,我也参加内部讨论,我感觉有一些观点,包括有一些专家学者和官员,在这个问题上有点胡子眉毛一把抓,一说要整治,都要重搞,管你第三方支付还是P2P,先弄再说,所以说我要有所侧重,互联网金融整治也要有褒有压,不能把洗澡水和婴儿都给泼掉。我今天把我讲的观点跟大家讲清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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