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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违法一季度罚款1.16亿元

出处: 作者:记者 蒋梦惟 网编:张兰 2016-05-1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昨日,环保部通报了今年3月及一季度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各地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情况。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根据一季度调度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计罚案件145件,罚款金额近1.1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7%、153%。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在本次通报时明确,目前我国仍有一些地区环境质量还未得到有效改善,环境执法力度亟待加强,如山西省晋城市等,环保部将适时对这些城市进行督查督办。

据田为勇介绍,不仅一季度按日计罚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数量、金额同比去年出现明显提升,而且仅3月一个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就有60件,罚款数额达5718.5万元,环比分别上升110%、114%。一季度案件总数居全国前三名的浙江、广东、福建三省按日计罚案件分别为15件、10件、6件。

按日计罚,新《环保法》中祭出的重磅环境违法惩处手段,让不少排污企业闻之色变。在业内看来,这项内容最终写入新政,也是新《环保法》被称为我国“史上最严环保法”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开资料显示,对于出现超排等环境问题的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后,受到的罚款金额远比固定处罚金额高的多,比如此前陕西省咸阳市一家企业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1580万元。

此前就有专家提出,按日计罚的背后还要谨防可能衍生的各种问题,比如相关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甚至搞罚款经济。最高法下属《人民法院报》曾发布文章称,有些环境污染是不可逆的,执法部门不能依赖于“按日计罚”的经济处罚威力,在首次处罚之后,不再进行必要的督促与监督整改,直到企业继续污染快80天了,再去开出一个更大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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