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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毒地”为何又是多链条失守

作者:韩哲 网编:张兰 2016-04-19

据央视新闻日前报道,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近500名学生被检出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症状,个别学生被查出淋巴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而学校北边的化工厂旧址环境检测结果显示:该地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氯苯浓度分别超标达94799倍和78899倍。

央视曝光后,常州市政府官微昨天“迅速”做出回应,称市委市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将成立联合调查组,本着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置,对环境污染“零容忍”。

早在今年2月,《财新周刊》已经刊文披露此事,但影响远不及央视两个月后的报道。一方面,这说明了央视在舆论监督中的江湖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当地政府部门所说的“高度负责”也并不是那么凛然正气,更像是在央视所掀起的舆论压力面前撇清责任。在此之前,当地相关部门一直“辟谣”,表示没有什么臭味。

事实上,在师生迁入该校新校区前后,屡有家长质问,为何在明知有“毒地”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将新址建在这里,并且急着开学上课?对此,官方一直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结果就是学生以身犯险,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到现在为止,“毒地”是否安全,依然困扰着常州当地人们。尽管舆论倾向于认为有问题,但媒体毕竟不是权威部门,公众仍然迫切希望从权威部门获得事情的真相。

在常州“毒地”风波中,综合媒体披露的各种信息,我们看到了一个漏洞百出、充满争议的环评过程:它不仅与当地师生的口鼻发肤感受严重背离,也存在着严重的专业瑕疵和前后矛盾的结论。自始至终,当地的环评都在强烈地抵制民意,摒弃民意,排斥公众参与,将环评权力视为部门禁脔。这样的环评报告,不是给公众一个交待,而是给公众一个胶带;这样的环评报告,不是对社会风险和权力滥用的一种程序性矫正,而是给种种“坏政”披上一层“合法”外衣。法律也好,制度也好,如果在实践中不能取信于民,将愈来愈难建立起法律或制度的权威。

环评是一种制度,但执行制度的是人。环评如果不能做到科学和公允,如果不能避免被长官意志绑架,那么环评就会沦为一项寻租的权力。政府部门建立法律,行使权力,目的是为市场清障,为人民的生活保驾护航,避免受到他人的侵害。法律和权力不是目的本身,如果是,那便是老子口中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便是人民和市场的负担。

对于常州“毒地”事件,我们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它难道不像一个月前的问题疫苗事件?都是多个监管链条失守,让那些本不成问题的问题,一步步从潘多拉魔盒逸出。接二连三的事件提醒政府部门守土有责。不能说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碰瓷。社会经济愈是向前发展,愈是对政府的治理能力现代化诉求强烈。“周虽旧邦,其命维新。”须知道,改革不是在一条船上,而是在一条河上。

韩哲

韩哲

北京商报首席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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