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京市政府拟对道路容貌管理规定做出修改,市内机动车严禁车身上有明显污迹、泥土,如果车辆存在着有碍市容观瞻的情况,将对应予以处罚,最高可罚款2000元。
不能说这样的规定没有初心,着眼于市容市貌这样的“高尚”叙事,修规似乎也有了底气。但是,首先不说这样“无中生有”地创造执法权妥当与否,是否于法有据,单说“车不干净”的标准就难以界定。造成车不干净的原因很多,主客观的都有,如何在具体执法中一一分别清楚?到最后,就变成具体执法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全凭具体执法人员的贵手是否高抬。如此一来,就像很多媒体怀疑的那样,新规变成了创收工具。简政放权一不留神,变成了增政扩权,岂不与当下改革潮流背道而驰?
我们政府部门的一个不好倾向,就是管得太宽。很多属于道德范畴的事情被纳入法律范畴,比如“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其实也很尴尬,没有约束力的法律,反而在不断架空法律的威严。对于法律而言,它不管你怎样成为圣人君子,只管你不要尝试作奸犯科;很多属于私人、市场领域的事情,也被纳入法规部令,比如鱼香肉丝、羊肉泡馍的标准化,就属于法律的过度使用,超过了质检部门监管质量的本职。老子说过,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法网过于严密,市场和社会反而动辄得咎,创新也一体受累。
很多小事,背后的逻辑却不小,积沙成塔,集腋成裘,也能潜移默化地影响整个社会的思维方式。“常回家看看”虽是小事,也是好心,但既然这个政府能管,以此类推,是否餐前便后不洗手等小事也需要政府的“金口玉言”裁定呢?车不干净影响市容市貌被罚款,再以此类推,人不干净影响市容怎么办?是不要也需要罚款?不要认为这是吹毛求疵和无聊较真,权力如果不关进制度笼子里,它便可大可小,可进可退,让市场、社会、个人没有安全感和确定性,从而让整个市场社会运行的交易成本愈来愈高。而一旦制度性成本高企,经济最终便丧失了终极竞争力。世上的国家那么多,发达的就那么几个,原因即在于此。近期已经家喻户晓的供给侧改革,就是要防范这种情况出现,减税是战术性的,减少权力干预的随意性,才是战略性的。
我们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且标志性的成就,就是政府从“全能政府”的角色抽身,不再事无巨细地掌控全部经济社会生活,个人不仅工作,就连谈恋爱、闹离婚都得组织点头的状况从此渐行渐远,市场和社会的活力一朝释放,中国经济便一发不可收拾,不过三十多年的时间,沧海桑田。须知道,政府权力唤做公权力,而不是私权力。个人的事交给个人,公共的事交给政府,各司其职才是正道。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权力不要随意越界,是我们过去三十多年的成功经验,也一定是我们未来继续成功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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