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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睫致伤 法院认定O2O平台有责

出处: 作者: 网编:zhanglan 2015-11-30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这样一起新类型侵权案件,消费者通过手机App平台订购服务导致眼部受伤,最终获赔。去年10月21日,消费者刘某通过手机上的某App应用软件预订了美睫服务,并支付了248元的服务费。但服务完成后,刘某当即表示双眼不适,随后病情恶化,被诊断为双眼结膜充血、角膜上皮点状脱落。刘某在与该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该公司。该公司则表示,它自身是O2O服务平台,只提供居间服务,不负责相应责任。

点评:徐汇区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因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风险而无效。App平台提供了手艺人的信息供消费者选择,这是一起新类型案件。平台既然盈利,就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不能仅审核身份信息,而且还要审核服务资质。O2O平台在大肆扩张之时,还要把好资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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