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推荐

发改委推进环渤海地区承接北京产业转移

出处: 作者:肖玮 南淄博 网编:张巍 2015-10-13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南淄博)9月15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昨日,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负责人在解读《纲要》时表示,京津冀协同发展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是一脉相承、充分衔接的,环渤海地区将把握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契机,推进产业转移承接。

《纲要》中所提及的环渤海地区涵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和山西、内蒙古自治区共7省(区、市),是我国华北、东北、西北三大区域接合部,同时也是我国惟一地跨四大区域板块、既沿海又沿边的经济区。在业内看来,环渤海地区是我国最具综合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经济增长极之一。

“京津冀协同发展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是一脉相承、充分衔接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能够为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提供直接示范和经验借鉴,京津冀的发展成效也直接影响着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的进程。”该负责人说道。

从区域发展的角度来看,环渤海地区同样也能在产业对接合作上发挥出自身的区域优势。该负责人表示,推进产业对接合作就是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接下来要重点突破的方向。“把握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契机,大力推进产业一体化发展,推进对北京相关产业的转移承接。”

当然,地区发展的促进作用是相互的,环渤海地区负责承接北京的产业转移,北京同样也在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