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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贩童死刑”时,我们在谈什么

作者:韩哲 2015-06-19

虽然“贩卖儿童一律判死刑”的帖子被证实是某婚恋网站的“营销”,但匣子既然打开,便脱缰成为一个仁智互见的社会话题,争论至动情处,割席断交。

基于多年对人贩子的深恶痛绝,死刑倡议起初一呼百应,迅速占领朋友圈。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字,公安机关拐卖妇女儿童的破案率只有17%,也就是说,大多数儿童被拐的家庭将陷入到巨大的创伤之中,这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

但随后,对死刑的忌惮和对杀杀杀的反感,使得“理性”声音崛起。因为刑罚的目的,在于替受害者讨回公正,震慑犯罪只是衍生目的。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而从重从快的死刑,往往伴随着酷吏政治和冤假错案的风险。而且,即使是死刑,也很难做到公平,权贵比平民更容易获得变通。

死刑更会将人贩子逼到角落,反而使其破罐子破摔,将轻罪升级为重罪。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抢劫不分轻重一律死刑,那么抢劫杀人的概率将大大提升。而人贩子拐一人是死,拐100个人也是死,这样,死刑将人贩子置于亡命徒的境地,加大了被拐儿童的危险。

死刑不是万能的,动辄死刑更是民粹情绪的体现,而法治最大的敌人,一是不受制约的权力,二是没有启蒙的民粹。当然,为人父母者出于义愤,在网络上喊几句“一律该杀”,也不至于马上扣上“二次文革”和“革命小将”的帽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痛点,情绪化是人之常情。

在当下的中国国情下,死刑无法废除,因为死刑仍然是正义的体现。但与此同时,死刑扩大化亦不符合国情,它带来太多不可测的法治风险。

争论不会停止,还会继续下去,这是一个开放社会必然要面对的民意多元化。你看到的是死刑,他看到的是贩童,恐惧和愤怒各不相同,但争论恰是这国情最可贵之处,千人一面、众口一词才让社会更可怕。人民的声音由千千万万个声音组成,谁也不能以自己的意见代表和压制别人的意见。精英不要抱着“乌合之众”的傲慢,群众不要持有“反智主义”的偏见,辩论产生共识,辩论才能够让左中右的人对国情予以精准的定位。

死刑不能阻止贩卖儿童的发生,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之外我们无事可做。国外的他山之石,并不在于将人贩子都“突突”了,而是致力于建立起一套失踪儿童干预系统,将失踪儿童的找回比例大幅提升。这种预防和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不仅对政府提出要求,因为这意味着政府更精细化的服务以及更多资源投入;同时也对全社会的每一个人和单位提出要求,因为你要参与到这种信息收集和反馈系统中来,这是有成本的。相比而言,“一律死刑”是一种偷懒,将责任全部推给法律,自己则负责在道德高地振臂高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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