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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价格两年暴涨31倍

出处: 作者:肖玮 蒋梦惟 网编: 2015-03-05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曾以原料药大国自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原料药价格要远远低于国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颇具竞争力。

然而,在昨日的全国医药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北京商报记者却从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和部分药企负责人处获悉,在国内,部分原料药价格在不到两年内上涨了约31倍,而在这个惊人数字的背后,一些普药原料药的垄断经营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更是药价虚高的一大推手。

 

短时间价格暴涨

现如今,很多人都将看病贵的板子打在了药企身上,但不少药企却直言,原料药垄断导致的价格上涨也让它们有苦难言。“现在,我国的医药行业内也出现了垄断的问题,特别是原料药领域,部分商业公司将几个药品批准文号都握在手中,让药价从原料开始就呈现几倍甚至十倍的增值。”好医生药业董事长耿福能抱怨般地表示。

北京市医药行业协会在给代表委员提供的材料中就提出,近年来,部分品种普药的原料药垄断经营现象日益严重。特别是有些生产厂家较少的普药原料药,厂家生产出原料药后并不直接卖给药品制剂企业,而是先卖给某个商业公司,商业公司几个月后再转手将原料药卖出,价格成倍上涨。

该协会举例称,比如2011年10月到2013年5月,“信龙去痱水”的主要原料麝香草酚的价格,就从275元/公斤暴涨到8808元/公斤;2010年3月到2013年5月,硫磺软膏主要原料升华硫的价格,从18.5元/公斤暴涨到400元/公斤。

而百姓常用药“去痛片”的原料药,价格自去年10月到今年1月期间也出现成倍上涨。而不少医药领域代表委员也对上述情况十分关注,认为要解决部分普药品种经常发生中断供应,必须有效地遏制部分普药原料药的垄断经营。

 

行业痼疾屡禁不止

“大部分化学原料药的生产厂商较少,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便与生产厂商或经销公司签订包销协议,垄断经营,控制市场,获取非法巨额利润。原料价格上扬,势必让成药价格水涨船高,这已经成为造成药品价格大幅上涨的一大原因。”哈药集团旗下一家医药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透露。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部分原料药因技术门槛高、利润较低等原因,鲜有公司愿意生产。另一方面,今年起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这一被称为“有牙齿”的环保法规将大幅提升原料药企业的环保成本,甚至可能出现一些原料药企业退出的境况,而在这一背景下,如果不严查垄断,将很可能导致药价猛增。

值得关注的是,不甘受制于原料药企业,一些制药厂也曾经联手进行抵制,但原料药企业往往通过分别击破的方式,让制药企业的反抗功亏一篑。

一家北京药企高管就坦言,原料药恣意涨价可能导致两大后果,一是成药价格也跟着大踏步上扬,另外就是由于基本药物的终端价格透明,有时价格操纵无法达到目的,只能逼迫生产企业停产,这将让患者的利益受损。

 

政府之手应及时“干预”

“毋庸置疑,这种垄断是从民众包里‘抢钱’。”耿福能直言。近几年,中外政府反垄断调查范围逐渐涉及越来越多的行业,因此,不少人期望政府能在这场原料药垄断价格战中,为他们“主持公道”。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曾明确表示,医药企业拥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不违法,但拥有市场支配地位以后,企业的行为是受到严格控制的,不能滥用支配地位破坏市场竞争。“比如原材料都在你手上控制,别人都要购买这种原材料生产某种产品,这时候你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或者要求你的下游企业瓜分市场,各自为政,大家共同谋取特别大的利益,这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

因此,北京市医药行业协会提出,对于只有两三家企业生产甚至独家生产的普药原料药,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批准几家企业生产。如果有些厂家是由于尚未通过新版GMP认证而被迫停产原料药生产,建议对这类厂家多从技术上予以指导。而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也应加强对原料药价格变化的调查和掌控,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垄断经营原料药的相关商业公司给予反垄断干预,及时遏制部分品种原料药的严重乱涨价行为。

此外,也有相关业内人士建议,应该将化学原料药市场进行适度的价格管理,对于基本药物中那些濒临亏本的临床必备用药,其原料药也应定点生产。

北京商报记者 肖玮 蒋梦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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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药品采购并非一“招”就灵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在昨日全国医药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面对众多药企对此制度,尤其是以压价为主要目的的药品招标制度提出的问题,国家卫计委药政司司长郑宏明确表示,药品采购确实并非一“招”就灵,如果市场能够把药品采购这件事办好,政府部门是应该更多地把精力转到监督上面来。

座谈会期间,不少药企直指目前的药品集中采购,尤其是招标制度,认为以压价为主要目的的采购确实并非完全尊重市场规律的行为。全国人大代表、葵花药业董事长关彦斌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有疗效才是药品的第一需要,我国的政策更应鼓励支持企业产品优质优价。

对此,郑宏坦言,虽然在国家未出台新政之前,政策约束力不够强,地方上的做法确实有不完善之处,但本次新政规定的采购制度,是放管结合的,让药品可以保质保证供应。“而且,目前我国存在专利期内专利药品和独家药品价格过高的情况,其中不少药品国内价格高于国外不少,因此,政府还是要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承担让价格回归合理区间的责任。”郑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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