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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点名三大文化“潜规则”

惯用手法暗藏腐败 官方将出《自律公约》

出处: 作者:卢扬/文 代小杰/制图 网编: 2015-01-30

多个隐藏在文化领域的灰色地带被突然聚焦。昨日,中央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做客中纪委网站接受访谈时直言:“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及设备采购、卫星节目落地等,是纪检派驻机构要特别关注的事项,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那么这些被中纪委特别点名的“潜规则”到底有着怎样的惯用手法?

影视剧购销

拿钱买出来的“播出权”

影视剧制作方作为生产者、销售者,有时为了让自己的产品能够顺利在电视台、卫视播出,也会无奈披上“买家”的外衣。

某影视公司总经理邹先生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2010年,他通过朋友介绍与外地某卫视的影视剧采购部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当时对方直截了当地提出,如果能给一定比例的回扣就可以考虑采购。“而这仅仅是考虑,回扣越高自然成功几率也就越大,如今国产电视剧每年的产量都在万集以上,但是播出平台又十分有限,电视台、卫视倚仗着自己的渠道优势,自然会处于强势地位。”

然而,拿钱买“播出权”仅仅是一个开始。据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电视剧导演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卫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障,会要求与制作方签订“收视率协议”,如果收视率不能达到一定标准,就要按比例扣除尾款。“正是抓住了影视剧卖方想要收回全款的心理,都不用你去找,就会有专门的公司主动询问你是否有做高收视率的需求,说白了就是收视率造假。”

卫星节目落地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所谓“卫星节目落地”,是指包括湖南卫视、浙江卫视在内的各上星卫视制作的节目,在各地方电视台实现播出。这样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究竟能暗藏什么猫腻呢?何况地方电视台无论制作能力还是财力都不及卫视,转播别人的节目似乎在情理之中。

一位地方电视台广告部负责人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其实许多地方电视台都不愿意让卫星节目落地,一方面,卫星节目往往占据黄金时段,会挤压自制节目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就连广告收入也会随之受到影响。“地方台所接收到的卫星节目都是整个时段的接收,这样一来地方台就无法插播自己的广告。多年以前,我们通过切断信号,还能时不时地将自己的广告进行插播。但是现在卫视的节目信号都进行加密了,连这条路都断了。”

“也正是因此,才会有地方台想向卫视索要落地费的现象发生”,电视节目编导毕小超对这类现象表示并不意外,但他认为,被索要落地费的主要还是部分不知名的卫视,对于那些节目质量高、极具市场号召力的卫视而言,鲜有此类问题发生。

大型节目演出

回扣充斥整个链条

提到如今的演出市场,据知情人士爆料,“回扣问题已经充斥着整条演出产业链,从场租、票务,到找旅行社拉客,只要是跟钱有关系的地方,必有回扣”。

一家地方戏院团的演员王炜对此举例道:“以场租为例,每个院团负责这块的工作人员都会常年与几个重点场馆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就是虚报价格,比如一天五六千元的场租说是1万元租下来的,然后回团里报销,拿到‘油水’后再各自分账。而这样的‘肥差’,也并不是任何人想做就能做的,有时候这些人为了保住位置,还会与领导拉帮结伙。”

除此之外,在北京商报记者的采访过程中,设备倒卖也成为从业者提及最多的问题。原本用国有资金购置的演出设备及道具,被个人进行倒卖的现象也时常发生。

在昨日的在线访谈中,李秋芳透露,今年相关部门将专门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并出台《自律公约》来抑制行业不正之风。而在天创国际演艺公司顾问张东辉看来,对于现阶段行业内所出现的各类“潜规则”,除了需要借助政府力量,通过出台明确的条例、加强管理以外,还需要行业协会发挥起监督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文 代小杰/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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