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 陈婷婷)在昨日开幕的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间隙,有政协委员在谈及北京的机动车限行措施时表示,有必要将相关政策通过立法程序之后再实施。
市政协委员、北京华磊邦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向阳建议称,北京不论是已经实施的或者未来将进一步调整的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都应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进行充分讨论,并由市人大常委会或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成为地方法规再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交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也拟规定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对此,市政协委员、市法制办原主任周继东昨日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行政策确实涉及民众利益,但由于是从公众利益出发而且影响面相对不大,所以以行政法规形式出台也被多数人接受了。不过,如果北京今后正式将单双号限行常态化这一升级版的限行政策提上议事日程,则需要走市人大立法程序将其上升为法律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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