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表示要“严禁”一直以来的幼儿园向家长收取的赞助费或打着其他名义的赞助费。为此,将采取4项措施,包括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许可证年审以及加强社会监督和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
家长苦赞助费久矣,虽然是潜规则,但越来越像是个显规则。因此,三部委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并发文监管,可谓是让广大家长眼前一亮。
然而,罗马城不是一日建起来的,赞助费也不是最近一天两天才冒出来的问题,真正解决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在中小学校的择校费上,有关部门也是三令五申,曝光、加大处罚力度,但是这个问题一直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总归没有摆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窠臼。
因此,三部委宣布的4项措施仍不免“新瓶装旧酒”,各种“加强”虽然措辞严厉,但更多地还是运动式的查处,而不是制度层面的约束问责。加强监管是必要的,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一种利益保障架构,但是过于依赖于监管,过于依赖于政府的权力,反而达不到政府想要的监管效果。正如有些观点所指出的那样,更多的审批增加了权力与市场的接触点,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是增加了寻租的机会。
因此,运动式监管的力有不逮,使得三部委要求的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很容易形成白条式的承诺。这些措施当然有助于财务公开,但是这个公开说实话有多大的作用,还有待商榷。因为供需失衡,幼儿园具有卖方市场的属性,对于家长而言,是“人在矮檐下,怎敢不低头”,即使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交赞助费,但是也不得不接受。
我们看到,目前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症结在于,一是幼儿园相对城市人群的需求显得太少了;二是因为供需失衡,进入一些好的幼儿园就需要走关系、托门路、拼爹拼妈,收费自然是众人拾柴火焰高。这是因为,学前教育不属于9年义务制教育,所以地方财力对此较少倾斜,之前的“单位办社会”所提供的幼儿园大量退出造成了公办幼儿园的供应不足。而前来“补位”的民营幼儿园,又往往形成两个极端,一方面条件不错的民营幼儿园收费过于昂贵,另一方面是一些收费适中、便宜的民营幼儿园往往条件不尽如人意,让家长们无法放心。
因此,如何让三部委的“严禁”不再是打白条,还在于如何增加幼儿园的供应,在不解决供应的前提下,任何加强监管的措施都会心有余而力不足,要么就是出现黑市,要么就是家长们为了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继续充当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配合着幼儿园交类似赞助费之类的费用。解决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政府在监管既有的存量幼儿园同时,如何促进幼儿园的增量发展,政策方面才更加大有可为。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