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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谣言”和“误读”是真的多好

作者:韩哲 2011-08-17

去年春晚的小品《相亲》,赵本山以为捐了3000元,却多摁了一个零,一下子捐了30000元,搞得最后很是下不来台。本来没那么大善心,但在别人的殷殷误解下,也只好硬着头皮将自己的善心放大了10倍。

国税总局不是赵本山,国家机关当然也不可能去做“将错就错”的事情。

前些日子,舆论热议国税总局的新政策,大抵是实施新政策后,年终奖要减税了。不过,这种喜滋滋没持续几天,据说是从《人民日报》才看到消息的国税总局在官网发出声明,说“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将依法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

按理说,经国税总局这么一辟谣,刊登了假新闻的诸多媒体,包括央视和新华社,都会很没面子,灰头土脸的。然而,年终奖减税的这个假新闻在此前这么大肆的渲染,竟然都有了民意基础,毕竟假公文提到的“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还真是有的放矢。有的媒体提出,就应该这么做,符合减税的大形势嘛。甚至希望,国税总局干脆就当真的发过这么一个47号文,让公众乐呵乐呵。

对于国税总局声明中的这个“有人”,我们必须谴责。以前就知道有伪造公章的,现在倒好,连公文也开始伪造了,搞得我们现在不知该怎么信任,就好比连味千和肯德基这样的知名企业也可以干出“坑爹”的事情,让这个社会的诚信成本和交易成本越来越高,实在是害人。不过,国税总局说这个“有人”误导了纳税人,可能纳税人还不这样想,太想被误导了,而且说的也在理,对谣言的始作俑者,国税总局查归查,能不能同时也考虑一下其中的合理之处呢?

不过,哭笑不得的,除了乌龙新闻,还有所谓的“误读”新闻。

近日,一位民航局高层接受新华社采访时强调,在日常航班正常工作中,延误超过两小时的航班,空管部门必须优先安排飞机起飞,并确保已经关舱门的航班在30分钟之内起飞。航班延误现象现在非常严重,你要是没被延误两三个小时,你都不好意思说乘过国内航空公司的飞机。因此,民航局有这样的一个表态,公众觉得还是很给力的。然而,又是高兴得太早了,民航华北空管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解释说,该表态被误读了。航班关舱门后30分钟起飞并非适用于所有条件,尤其在雷雨天气、航班大面积延误时,航班正常率必须服从于航空安全。

这样一解释,民航局的话就圆满了,做得到,当然皆大欢喜;万一做不到,还有好多理由。航空安全这么复杂的事情,乘客们也不懂,哪知道什么是天气因素导致,什么是航空公司自己的问题。“误读”这种事,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你说得模糊。什么事一模糊了,责任也就模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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