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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行为”是最好的替罪羊

作者:韩哲 2011-05-20

央行日前发布了一份报告,称限购令、高首付率以及高利率等连番政策调控令一线城市房地产企业的活跃度明显下降,楼市调控效果初显。不过,央行自己的员工对楼市调控的效果无所谓,反正以白菜价买到别墅,在这里绝不是一个冷笑话。

这两天,媒体曝光央行苏州支行集资建豪华别墅,央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对此表示,“不是单位的组织行为,纯属员工个人行为,其他无可奉告”。

一句话,都赖下面的。这跟前两天某深宫大院的说法如出一辙。

真得为国人的聪明击掌叫好,一个四两拨千斤的“个人行为”说辞,就让上级机关和领导也变成了受害者。如同前段时间的“临时工”一样,这成为了单位在出事之后的遮羞布和挡箭牌。自从有了个人行为,单位但凡遇到坏事或者负面就一推六二五,完成了对责任的撇清,也完成了对领导的救赎。不怪领导无能,只怪底下人太狡猾,是这个意思吧。

这些年,我们见识到了太多的“个人行为”。雇佣公关公司抹黑对手,带头的被公安机关抓捕后被所属公司称为“个人行为”;修改得分进而获得金牌的裁判员也被该体育协会声称纯系“个人行为”;喝天价酒如同喝白开水般随意的分公司总经理更是被总公司怒斥“个人行为让上百万人蒙羞”。我就纳闷了,现在的“个人”胆子怎么就这么大呢?光胆子大还不够,能量怎么也这么大呢?领导也太好蒙了吧。

遗憾的是,这样的“个人行为”太过掩耳盗铃。1995年,有着230年历史的巴林银行被一个交易员的期货投机搞垮,说这是“个人行为”大家相信。而一个行政化的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个人也能长袖善舞,毫无顾忌?

建设部早在2006年就下发通知,不准违规集资合作建房。按照规定,别墅断不是集资合作建房的范畴。单位内部员工所建的房屋,应是经济适用房,应是中小套型,90平方米以下的。而曝光的别墅面积动辄就是几百平方米,显然违规。但还别小看央行苏州分行的员工,对这样的便宜房子不是趋之若鹜,有的根本看不上眼,嫌远,这才使得剩下的房子面向社会销售,这才让人们从中对福利房一窥究竟。

银行是公认的高薪行业,联想到河北沧州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那张“史上最牛工资单”,就不难理解了。央行跟商业银行自然不一样,但水涨船高,也不会差到哪去。可是要说员工有钱到成群结队地买别墅,还真是吓人。难不成央行苏州分行同时也兼着投行的业务?员工都是“火箭金融家”?

只是,这样的新闻虽然仍会登上报纸头条,却很难达到哗然的效果。谴责很多,问责没有,媒体很热情,监管机构很淡定。久而久之,这谴责多半也就是谴责了一下空气。再久而久之,人们也就默然,认为这就是人家的“软待遇”。这是我们最悲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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