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 > 商报观察 > 陶凤今日评

不要让身后事成为当下消费的阴影

作者:韩哲 2011-03-31

临近清明,几条“墓地”新闻交织在一起,让人感叹这不可承受之重的身后事。

《人民日报》昨天给出自己的关注:高额殡葬费是怎样产生的?其中指出,墓地价格十年涨了十倍。当天,《北京晚报》也给人们普及了一下知识,原来北京市的公墓使用期限为20年,也就是说,到期还要续租。而在同一天,《广州日报》的报道则很有喜感,说广州某些房屋中介人员“白天卖房,晚上卖墓”,墓地倒卖的生意做得不亦乐乎。

这些新闻都指向一个去处:消费者的钱包。不仅越来越贵,贵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而且不会让你一劳永逸,续费无绝期。因为我们的传统社会心理强调“入土为安”,不折腾。活着的人很不淡定,这是一个黑色幽默。

事实上,“死不起”的问题已经纠结了好多年。不仅仅是墓地,跟殡葬相关的各种产品、服务价格都越来越高,甚至越来越离谱。几万元的骨灰盒,几十万元的好风水,人称“暴利行业”。对此,民政部门的种种管理措施也都不过是隔靴搔痒,比如此前一年,民政部说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的基本殡葬服务,大概在千元左右。用心是好的,但跟没说一样。反正就是迟迟不将“市场化”引入到这个行业,将一项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事业搞成了一项暴利产业。

这其中,墓地管理是个很考验管理水平的问题。一方面,我国用地是十分紧张的,因此,如果不对公墓用地进行严格管理的话,将不可避免地面临“死人和活人争地”。但另一方面,墓地的价格显然已经超过了人们的支付水平和心理承受限度。人总是要“入土为安”的,这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对于墓地的需求属于“刚性需求”。因此,墓地涨价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疯涨,人为制造“快涨高涨”的紧张局面,那就有问题了。特别是这种“吃定你了”的涨价,更是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调控。

查阅资料得知,中国公墓的使用权一般为20年,购买者一次性缴清的费用主要包括墓地费、墓穴费、墓碑费、护墓费、设施费、绿化费和工本费。在使用期限到期后,墓地管理者往往会征收一定的管理费。这个管理费,大概相当于小区的物业费,不会很多,从几百到上千不等。只要你在,就会定期收取,只是你也不知道这些费用体现在何处,扫扫地吗?同时,这个收费口径并不统一,而在这个方面,墓地管理方一般是强势的,因此要多少就得给多少。这正是政府需要规范的地方。

关键是,墓地价格的高企,也将对人们的当前消费水平产生影响。不得不为身后事未雨绸缪攒银子,消费意愿和消费信息势必就会降低,从而从一个新的层面制造了消费乏力的后果。因此,墓地市场的火爆,是建立在挤压别的方面消费水平的基础上,有短利而无长利。

网友评论
右侧广告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