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个人所得税改革所引发的热议,使得公众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有了更多的期盼。收入分配需要改革,成为上下一体的共识。
在收入分配中,原来的政策口径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而现在的口径已经变成“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因此收入分配思路必然也就遵循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先把蛋糕做大。这在当时的中国国情背景下,有着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然而,初次分配差距过大,再分配必然要受到约束,同时纠正的阻力和成本都将很大。在去年,全国总工会提供的一组数据被媒体广为引用: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这是“效率优先”的惯性使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表述虽然很全面,可一旦执行起来就无法不变得有主有次。
新的表述之下,收入分配中的公平因素陡升,经济发展和保民生同样重要。中央已提出,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今年以来众多部委有关民生的表态也都是指向于此。比如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根据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将“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原文的“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改为“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一般来说,初次分配是市场分配,政策切入的角度不多。比如最低工资标准,很有可能就犯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好心办了坏事”:定得太高会事与愿违,企业会减少招工,寻求别的更低的成本替代,同时一些利润率微薄的企业如果消化不了日渐走高的用工成本,也有可能促成资金从实业向资本的转移。但垄断行业的工资水平却是“伪效率”,不能由着市场说了算。石油、电力、电信等公认的高收入高福利国企处于垄断行业领域,利润水平更多的是与稀缺资源价格变化挂钩,因此跟着业绩涨工资就存在着是否合理的问题。因此,如何缩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收入差距,以及垄断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不能等到再分配环节想辙,而是应该在初次分配环节就予以解决。
“更加注重公平”需要体现在财政政策上,包括财政支出对民生的倾斜和税制方面的改革,让中低收入人群受益。个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不大,大约在7%左右,但对于改善民生却有着指标性的意义。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中,涉及民生的支出将占到财政预算的2/3左右,但是如果细究,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纯民生”投入占比其实就没有那么多了。因此,“纯民生”投入还需更加狠心一些,才会让“更加注重公平”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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