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李佳雪)近日,汇隆新材(301057)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的通知,获悉其与杭州星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臻”)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
公告显示,沈顺华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星臻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01.8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9月30日,汇隆新材收到沈顺华的通知,协议履行期间,杭州星臻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双方签署《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汇隆新材表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终止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股权结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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