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吴其芸)9月24日,教育部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署各地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做好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明确,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规定》指出,各地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细化完善管理举措,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地落实。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协调、审核把关作用,统筹推进招生录取工作,审议招生章程、拟录取结果等重大事项。
《规定》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坚持以考生为本,持续优化考生服务,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畅通考生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进一步升级报名系统,优化报名照片采集模式,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需根据审核工作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得补办。
此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于2026年9月26日至29日开展“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届时所有招生单位将在线解答考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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