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记者 王思奕)8月6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浙江臻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臻远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未按照基金合同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赎回业务;未按照基金合同建立关联交易相关机制,未向投资者进行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相关信息披露;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比例不符合要求;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管理的产品多次因异常交易被交易所书面警示的问题。另外,伏嘉宝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张耀坤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浙江臻远投资、伏嘉宝、张耀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浙江臻远投资、伏嘉宝、张耀坤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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