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记者 王思奕)8月6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长兴万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万乘私募”)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公司部分产品根据相关投资者下达的投资指令进行投资运作的问题。另外,陈万里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基金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长兴万乘私募、陈万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长兴万乘私募、陈万里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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