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记者 王思奕)7月22日,长江证券发布公告表示,同日收到董事长刘正斌出具的《关于提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不超过2亿元(含)。
公告显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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