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6月8日,吉林金融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浦发银行长春分行、浦发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因:汽车金融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吉林金融监管局对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合计罚款170万元,对浦发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合计罚款60万元。
另有相关责任人郑权、马岩、赵春光被警告,刘富宏、修辰罡、王德强、柳杨被警告并合计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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