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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等违规行为,中泰证券一营业部被监管责令改正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 网编:孟凡霞 2026-05-08

图片来源:青岛证监局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5月8日,青岛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未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纠纷、员工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中泰证券对分支机构及工作人员管理薄弱,未能切实防范从业人员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青岛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中泰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营业部负责人傅咏梅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青岛香港中路证券营业部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青岛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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