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吴其芸)4月3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作出部署。通知明确,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落实属地招生要求,严格实行“公民同招”政策,严禁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严格规范各类加分项目和分值。认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跨区域掐尖招生。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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