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蔓蕾)3月20日晚间,*ST沐邦(603398)披露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查明,*ST沐邦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江西证监局决定,对*ST沐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廖志远等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800万元不等罚款。另外,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廖志远、张忠安分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悉,廖志远1987年3月出生,*ST沐邦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董事长;张忠安1976年5月出生,时任*ST沐邦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董事长。
同日晚间,*ST沐邦披露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廖志远的书面辞职报告,廖志远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廖志远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