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2月14日,据泉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625万元。
监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罚:禁止林堃铭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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