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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农村中小银行要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

出处:北京商报 网编:孟凡霞 2026-02-14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2月14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信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金融支持机制 助力防止返贫致贫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在现有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领域提供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深化农村地区分支机构建设,在人员配备、经济资本配置、费用安排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大金融帮扶力度。农村中小银行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持续优化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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