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廊坊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瑞众人寿廊坊中支”)因发布产品宣传信息存在误导性表述、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公司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1万元。时任瑞众人寿廊坊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宋爱琴对发布产品宣传信息存在误导性表述、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时任瑞众人寿廊坊中支个险代理人马素阁对保险代理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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