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11月4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湖州赛泽基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泽基业私募”)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利用所管理基金向基金投资标的收取服务费用;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人职责,由外部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参与基金业务管理活动、与关联方混同办公、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等。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赛泽基业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浙江证监局指出,方刚作为赛泽基业私募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宋昊宁作为赛泽基业私募的从业人员,利用公司管理基金向基金投资标的收取服务费,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两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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