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省份农信社改革迈出关键一步。7月30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近日审议通过了取消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法人资格、组建贵州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农商联合银行”)的相关议案。意味着这家将承接原省联社业务、资产及债权债务的省级联合银行,正式启动组建工作。近年来,省联社改革作为农信系统改革的“重头戏”,正通过理顺农信系统公司治理架构、强化服务功能、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驶入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快车道”。
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网披露,该省联社已于7月28日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取消法人资格、组建贵州农商联合银行的议案。根据规划,贵州农商联合银行将全面承接原省联社的业务、资产及债权债务,目前其筹建与开业正尚待金融监管部门的核准。
这一动作并非孤例。从河南农商银行开业,到江苏、江西、内蒙古等地农信社改革密切落地,农信机构转型的“进度条”正在全国各地加速刷新。
今年2月,由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与郑州农商行、河南中牟农商行、河南新郑农商行等25家法人机构合并组建而成的河南农村商业银行正式开业。而在河南农信系统改革中,曾采取分步走的方式,即先成立河南农商联合银行,此后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统筹推动中小银行机构清收不良资产、清理问题股东、多源补充资本。
进入二季度,多家联合银行陆续开业,4月,江苏农商联合银行与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先后挂牌成立。截至6月末,江苏农商联合银行资产规模突破5万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达4.13万亿元、3.25万亿元,增幅分别为7.6%、5.4%,不良贷款率稳中有降,整体经营呈现“规模与质量并重”的良好态势。
更值得关注的是,今年5月开业的内蒙古农商银行一次性整合121家农信机构及村镇银行,将村镇银行一并纳入这一改革方式成为全国首例。据披露,截至6月末,内蒙古农商银行存款余额达7562亿元、贷款余额达4413亿元,跃居全区银行业首位。
“农信社改革的核心意义在于破解过去两级法人制‘小散弱’的困局。”内蒙古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学工表示,“改革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资本金更充足、抗风险能力更强、资源更集聚集约,对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将更精准,对农牧民的生产生活融资保障将更有效。”
经济学家、新金融专家余丰慧表示,从目前运作来看,河南、江苏、江西、内蒙古等地完成农信系统改革后,在服务“三农”的效率方面实现了显著提升,通过统一法人设立或省级银行的成立,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增强了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能力。同时,风险防控能力也得到了加强,统一管理有助于规范操作流程,降低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发生概率。
农信社改革的加速推进,离不开政策层面的持续推动。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这已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六年强调农信社改革;4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三农”金融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要“健全层次分明、优势互补、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在政策指引下,改革的深层价值不断显现。余丰慧指出,农信社改革完成后,渠道上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提升服务便捷性;人员方面,通过培训和引进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业务上扩展金融服务种类,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多样化需求。“短期看是改善金融供给,长期则是重塑农村金融生态。”
从具体模式来看,“统一法人”和“联合银行”两种模式成为改革路径的主流:前者为河南、内蒙古采用的“省级农商银行”;后者则是江苏、江西采用的“农商联合银行”。两种模式的核心差异在于法人结构与管理权限的设计。省级农商银行模式将下辖农商行、信用社吸收合并为分支机构,决策权相对集中;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则保留基层社行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权,省级机构主要承担服务与协调职能。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高政扬认为,从长远发展看,两种模式各有优劣,也面临潜在挑战。
就省级农商银行模式而言,其优势在于能集中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形成规模效应,提升整体经营与抗风险能力;但改革过程中,股权梳理复杂、社会资本引入难度大,且基层机构独立性可能受限。因需对全省农信机构进行整合,涉及大量股权调整与利益分配,改革复杂度相对较高。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周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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