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王寅浩 实习记者 宋雨盈)7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明确将继续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更好顺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同时,方案还明确了创建目标、范围、标准及工作流程。
创建范围包括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两类示范单位均为每两年评估一次,每次各命名100个左右,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示范县(市、区)需满足党政重视、政策支持、服务优化、管理严格、支撑完善、群众认可等要求,示范机构需运营满5年以上,近两年入住率达65%以上,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医养结合服务,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65%,并在环境设施、人员队伍、内部管理、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方面达标。工作流程将通过自评申报、省级推荐、评估验收、公示命名开展,同时对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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