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王蔓蕾)6月22日晚间,ST百利(603959)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新”)于近日收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通知,邢台天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以新海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对新海新进行破产清算。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新海新持有21.64%ST百利股份。其中,新海新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2.23%,占公司总股本的15.63%;累计被标记及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1.64%。根据法院通知,新海新可以在收到通知7日内对破产清算申请提出异议,新海新已通知公司将就上述破产清算申请向法院提出异议。因此邢台天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是否被法院正式受理及后续是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ST百利表示,公司与新海新目前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新海新相互独立。如新海新未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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