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孔文燮)6月6日,均瑶健康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王均豪、俞巍、崔鹏、郭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均瑶健康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5年4月30日,均瑶健康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其中披露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11.64万元,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的规定。王均豪作为公司董事长、俞巍作为总经理、崔鹏作为财务总监、郭沁作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湖北证监局决定对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王均豪、俞巍、崔鹏、郭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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