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金融科技频道

因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快付通被罚没351.9万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廖蒙 网编:孟凡霞 2025-05-09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5月9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深圳市快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付通”)因6项业务违规遭到处罚。

具体来看,快付通的违规事项包括: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给予警告,并罚没约351.9万元。

同时,时任快付通财务总监胡某贵因对快付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9.5万元。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