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冉黎黎)1月5日晚间,ST旭蓝(000040)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6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ST旭蓝表示,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尚未偿还,也未提出明确偿还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上述责令整改事项的期限已于2025年1月5日届满。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5.27亿元,清收未有实质性进展,预计难以在整改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整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6日开市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版权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