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保险频道

因给予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太保产险黔西南中支合计被罚28万元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李秀梅 网编:财经新闻中心 2024-06-25

北京商报(记者 李秀梅)6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罚款21万元。孙勇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肖振宇时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员工,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