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卓澜 胡静蓉)6月12日,北京消协发布公告显示,近年来,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进行制售“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酒品的行为,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对此,北京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正确认识“特供酒”本质,警惕“特供酒”宣传陷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刷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带有“特供”“专供”“内供”标签的产品,有着获取渠道特殊、独家供应、稀有等特殊属性,但其实“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此类产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而成,市场上流通的“特供酒”均为假酒,是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秩序的“工具”,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还可能会损伤消费者身体健康。
北京消协指出,为逃避相关部门监管,此类产品一般不会在正规平台或店铺售卖,往往会通过社交网络或线下小商铺进行销售。在消费者看来,“专供”“特供”“内供”产品是小范围或特定人群才能接触到的产品,同时不法经营者也会让消费者误以为“特供酒”就是高品质、高档次的品牌白酒,消费者能够花小钱体验到“特殊产品”,既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也满足分享时的虚荣心。消费者在酒品消费中应杜绝跟风、虚荣的消费意识,保持冷静客观的消费心态,从观念上拒绝“特供酒”,不给不法分子留空子。
此外,北京消协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酒类产品时应向商家索取票据,并在发票上记录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消费者一旦发现非法宣传、制售“特供酒”,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提供线索,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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