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5月17日,康华生物发布公告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王振滔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200万元罚款。
康华生物方面称,康华生物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同时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上述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主体为王振滔、奥康股份及其相关人员,与康华生物无关,对康华生物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直接影响,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康华生物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