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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申请文件受理指引》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

出处:北京商报 作者:马换换 网编:陶凤 2024-04-30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4月30日晚间,上交所正式发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规则制定修订的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上交所本次修订发布了9项业务规则,包括已公开征求意见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5项主要业务规则,以及4项配套业务细则、指引。具体包括3类:一是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及《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二是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三是2项持续监管类规则,即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对于“《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作了哪些修订?”的问题,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九条”明确指出,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上交所对《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作了修订,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相关申报文件要求。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是否存在口碑声誉的重大负面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突击“清仓式”分红等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将核查意见纳入申报文件范围。

前述“突击‘清仓式’分红”的标准是: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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