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3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批复,不予核准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行长张蔓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张蔓在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任职期间,存在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二条“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的规定以及存在第一百零三条“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的情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决定,不予核准张蔓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据了解,今年以来已有3名拟任银行高管不予核准任职资格,在浙江乐清联合村镇银行之前,安徽灵璧农商行独立董事马书明、浙江开化农商行副行长方瑜芬任职资格也被否决。而根据北京商报记者此前统计,在2023年共计21家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分支机构或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高管、董事因不具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与即将圆梦的职位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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